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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合唱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1年04月26日 00:0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邵玉然 最后编辑: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抒发学院广大教职工爱党爱国的情怀,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展示广大教职工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教职工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合唱比赛,进一步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时代主旋律。

二、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6月24日(周五9:00

地点:学院俱乐部

三、参赛人员

参赛合唱队,每队人数不少于20人,人数不足20人的工会可与其它工会联合组队参赛,合唱指挥自行选择。

四、比赛形式

(一)原则上每支参赛队在所附100首红歌中任选2首参赛曲目,也可自行选一首,(内容要求:歌颂党,歌颂社会主义,歌颂民族团结)。2首歌曲总用时不超过12分钟(包括上下场时间),2支歌曲之间不得撤换合唱演员。

(二)演唱形式以合唱为主,可以增添各种辅助表演形式。如领唱、对唱、分声部轮唱、朗诵、伴舞等。合唱队演出服装要求整洁、大方。

(三)伴奏可用伴奏带、钢琴、手风琴等,报名时须注明采用何种伴奏形式。

(四)各代表队于6月20日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五)6月21-22日下午5;30,各代表队到学院俱乐部彩排,每个代表队三十分钟时间,过时不候。彩排顺序即为抽签顺序,各学院彩排时段另行通知。

五、评分标准

(一)演唱技巧50分(声音洪亮,音色和谐,层次清晰,节奏准确,演唱与伴奏协调,表演完整)

(二)作品表现力20分(如用多声部、朗诵、领唱等多种形式表现作品的内容,有一定创意;指挥动作协调,充满激情,能完美诠释乐曲内涵)

(三)精神面貌20分(演唱有较强的感染力,队伍整齐,进出场有序)

注:为公平起见,满分100分,统计分数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数据的平均值为该队的最终得分。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附件:经典红歌100首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 

招生办电话:0990-6609801、0990-623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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