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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开展“学院金秋歌手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1年09月20日 00:0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邵玉然 最后编辑:

为了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广大教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展示学院教工的精神风貌与风采。根据院工会2011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举办“学院金秋歌手大赛”,本活动由学院工会主办,经济管理系工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日期:10月13日(周四)20﹕30(初定);

二、比赛地点:学院桃李园多功能厅;

三、参赛对象:全体工会会员,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报名参赛。

四、比赛形式:独唱、重唱、小组唱(3人以上)。

五、活动规则:

1、参赛选手自选歌曲,歌曲内容健康向上,自备伴奏。

2、演唱的风格不限,可以是通俗、美声和民族唱法。

六、评分标准:

本次评分设形象分、基本分、技巧分,总分100分。

形象分(20分):要求着装整洁大方得体;演唱姿势优雅;表情自然。

基本分(40分):歌曲内容健康向上、积极乐观;演唱歌曲总体上连贯、自如、完整。

技巧分(40分):音高、节奏旋律准确,咬字、吐字准确、清晰,能正确表达歌曲的思想感情,准确掌握歌曲的风格、特点,有较强的表现力;能做到声情并茂。赢得评委和观众的欢迎,具有较高的人气指数。

七、报名:报名截止日为9月23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请各基层工会将报名表(电子版与打印版)报到经济管理系工会,联系人:张大成。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抽签:

1、抽签时间:10月10日(星期一)下午17﹕30,请参赛选手准时参加。同时报送歌曲伴奏带,请在伴奏带上写清楚基层工会名称、选手姓名、歌曲名称。

2、抽签地点:学院工会办公室。如未能准时出席将由学院工会代抽,然后公布在校园网网页上。

九、奖励: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九、其它:

1、本通知及报名表在校园网通知公告栏上下载。

2、欢迎全体教职工为选手加油。凡准时进场参加活动的教职工将获得抽奖资格。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 

招生办电话:0990-6609801、0990-623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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