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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时间:2013年12月04日 00:0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最后编辑: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是院党委领导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院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及院党委的决议和工作要求,围绕学院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工作,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教职工的意愿,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

2、组织教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工会特点,对教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提高教职工的自身素质。

3、教育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开展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活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

4、指导、支持基层分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的各项改革和校务公开工作,提高教职工参政议政意识,发挥其当家做主人的积极性。

5、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就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向院行政和党委反映。

6、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根据党委安排筹备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能。

7、组织教职工开展群众性评优树模活动,做好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三育人”积极分子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8、组织开展好群众性、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发挥各类协会等群众团体的积极性,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健康水平,为教学、科研服务。

9、做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开展教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和送温暖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和教职工亲属办理死亡教工丧葬事务。做好社会扶贫、救灾、募捐等社会活动。

10、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女教工的特殊困难和青年教工的实际困难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职能单位反映,并为他们说话、办事。

11、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调解教职工与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劳动争议和纠纷。

12、加强工会各级组织的建设,坚持工会民主制度,健全民主生活,发展新会员。组织工会干部研究工会理论和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有计划地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会水平。

13、负责俱乐部音响设备、灯光设备、机械设备、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安全检查、申请维修及管理使用工作。

14、领导全院各基层工会组织搞好自身建设。

15、根据财务规章制度和工会章程,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管理好工会的固定资产和物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16、努力完成学院党委,上级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 

招生办电话:0990-6609801、0990-623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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